关于取消王建权等3户公租房配租资格的公告

来源: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5 15:47      浏览次数:1

经审查,枫桥湖路两侧征拆户王建权、袁鑫和胡明贵在岳阳市中心城区分别购有私房,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房保障资格。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决定取消王建权、袁鑫和胡明贵3户家庭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并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http://yyzfbz.yueyang.gov.cn>),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1月6至2021年1月14日)。上述家庭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公示期内可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主张权利。

地址: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楼(南湖大道315号)

联系电话:8665108            联系人:戴必晴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取消配租资格名单
序号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1 王建权 4306021961******11
2 袁鑫 4306021988******38
3 胡明贵 43060219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