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本级公租房部分申请家庭配租资格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5 15:48      浏览次数:1

经审查,周伏兰等292户家庭于申请公租房(廉租房)配租轮候期间,在岳阳市中心城区分别购有私房或已享受经济适用房配售(货币补贴)等住房保障待遇,不再符合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决定取消周伏兰等292户家庭市本级公共租赁房资格并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岳阳市住建局官网<http://jsj.yueyang.gov.cn>),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9年9月5日至9月13日)。上述家庭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公示期内可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主张权利。

地址: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楼(南湖大道315号)

联系电话:0730-8218817,13975081293

联系人:邓爱红

附件:取消申请家庭配租资格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