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征集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10 12:04      浏览次数:1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

  通告称,为积极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长沙市选定市属国有企业所属全资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拟开展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征集期限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房源征集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房源条件包括:房源位置合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要求;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房源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