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9年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细则

来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08 16:20      浏览次数:1


根据《岳阳市2019年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配租房源和对象

(一)摇号配租高层房源1470套(二居室937套,一居室533套),分别是春兰家园998套、春蕾家园472套。

(二)摇号配租对象为市本级轮候对象中入围资格审核合格、实施完毕的市城区国有公房因城市建设(棚改)征收及社会急需救助家庭共1470户。

二、参会代表

配租大会分第一场(第一批次)和第二场(第二、三批次)举行,考虑会场规模及安全因素,决定采取从各批次配租对象名单中抽取部分代表参会摇号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分别从第一批次和第二、三批次配租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备选代表各300名;

(二)排除电话联系不通、因故不能前来及智障残疾等特殊情形,从备选代表中遴选出第一场和第二场各120名参会代表到我中心登记,参加指定场次配租大会;

(三)每场次实际到会参会代表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即96人),否则取消该场配租大会活动安排,将重新选取参会代表,择期进行。

(四)对参会代表名单在《岳阳日报》和市住建局官网(jsj.yueyang.gov.cn)公示。

三、会议安排

(一)地点:市住建局18楼会议厅

(二)时间

第一场(第一批次):2019年11月19日上午8点进场检数,120名参会代表佩戴第一批次参会代表证并持个人身份证入场;上午9点整摇号配租大会开始。

第二场(第二、三批次):2019年11月19日下午2点进场检数,120名参会代表佩戴第二、三批次参会代表证并持个人身份证入场;下午3点整摇号配租大会开始。

四、摇号规则

(一)入围编号的编制

根据《实施方案》,将1470户入围对象编为3个批次,并依序排列编制成入围编号1-1470号,共1470个编号(仅用于电脑摇号批次序列编排)。

(二)房源房号的编制

本轮摇号的1470套房源的房号依据市不动产测绘中心提供的房源测绘平面图标识的房号编制。

(三)摇号方式

1、实行等额摇号,即根据各批次的配租对象和与之等量的配租房源按1:1比例进行电脑摇号配房。

2、分两场三批次进行。

3、从各批次参会人员中抽取若干名代表现场摇号。

(四)摇号批次(分三批次)

第一批次:入围编号1-733号,共733户,三人及以上户和除夫妻外的两人户,参加春兰713套、春蕾20套,共733套二居室的摇号分房(附第一批次配租对象名单和配租房源表);

第二批次:入围编号734-966号,共233户审定为夫妻的两人户家庭,参加春蕾204套二居室和29套一居室,共233套房源摇号分房(附第二批次配租对象名单和配租房源表);

第三批次:入围编号967-1470号,共504户一人户家庭,参加春兰285套、春蕾219套,共504套一居室的摇号分房(附第三批次配租对象名单和配租房源表)。

(五)摇号配房

1、摇号代表。工作人员从配租代表中,现场抽取各批次摇号代表,依序参加该批次摇号配房;摇号代表缺席的,在剩余代表中继续抽取,直到该批摇号代表选满为止。

2、摇号操作。每名代表限定摇号一次,每人每次摇号选出该批次40个配租对象及与之对应的具体房号,最后一次余数小于40个的单独为一组;每次摇号结果经摇号代表签字确认后交公证人员及登记组,屏幕结果停留显示约1分钟,不唱读;公证人员对电脑摇号配房结果进行公证。

五、电脑摇号程序

(一)工作人员通报配租对象代表到会情况;

(二)工作人员宣读电脑摇号规则;

(三)工作人员将该批次配租对象名单表、配租房源表以及参会配租对象代表名单交现场公证人员;

(四)相关技术人员检验电脑摇号设备,公证人员现场监督;

(五)现场电脑抽取摇号代表并确定序号,打印该批次《电脑摇号代表名单》四份,工作人员宣读代表名单,并引导到前排指定摇号席位就座,签字确认;名单结果两份交公证处,两份交登记组(李玲、王英负责登记;贾劲负责张贴结果名单);

(六)摇号代表详细阅读《电脑摇号规则》、该批次配租对象名单、该批次配租房源表,并签字确认;

(七)工作人员将该批配租对象名单数据导入摇号电脑;

(八)工作人员将该批房源数据导入摇号电脑;

(九)会议组织该批摇号代表按顺序依次摇号,按动电脑“开始”键,导入的配租对象和房源号随即随机滚动,摇号代表在一定时间后按动“确认”键,摇出每组次配租对象及与之相对应的具体配租房号,工作人员即现场打印该组次的《岳阳市2019年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结果单》一式四份,经摇号代表签字后两份交公证处留存,两份交登记组登记备案;

(十)该批次摇号结束后,摇号代表方可离开摇号代表席,公证员对电脑摇号结果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