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庙逸馨花园116套公租房配租实施方案

来源:公租房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1-01-27 10:40      浏览次数:1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关于解决逸馨花园保障房项目相关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2020]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配租房源

太子庙逸馨花园经济适用房小区4号楼高层内,共配建公租房116套,单套建筑面积为48.86平方米、均为一居室电梯房。

二、配租对象

主要安置洞庭新城拆迁范围内华泰白水村三食堂和神驰集团水运公司等项目征拆安置户,另外包括步行街南辅道建设项目以及东井岭保障房建设等项目中的征拆安置户、直管公房水涝和危房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共116户。

三、配租流程

(一)资格审定                                                                                            

1、市洞庭新城公司按审核要求对其拆迁范围内拆迁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将初审合格的名单按“一户一档”整理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其他安置对象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审批程序审核配租资格。

2、市洞庭新城公司负责对其拆迁范围内经复审合格的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其他审核合格的安置对象名单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http//yyzfbz.yue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3、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复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配租资格,将处理决定公告并通知申请人。

4、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入围合格配租对象,参加配租分房。

(二)房源配租

1、由于本次配租房源面积、户型一致且均为电梯房,加之市洞庭新城公司与拆迁安置对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已明确了具体的房源意向,因此不再进行电脑摇号选房。市洞庭新城公司根据本方案制定分房规则,按照统筹的房源负责对其拆迁范围内入围对象家庭组织分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其他入围对象家庭组织分配。

2、本次房源配租结果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三)入住管理

1、本次配租原则上不得以配租房源的地点、楼层、户型等原因要求调整房源;双方自愿调换的,须征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下属单位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2、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为逸馨花园116套公租房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通知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配租家庭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办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该房屋收回另行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轮候家庭。

3、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当尽快入住,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入住且拒不整改的,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房屋另行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轮候家庭。

4、配租家庭必须由配租对象本人办理入住手续,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公租房价格标准收取租金。

5、岳阳顺成实业有限公司为逸馨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配合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完成116套公租房的验收交接、分配入住等工作;116套公租房纳入小区物业管理,执行统一的物业费标准。

四、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730-8665139,周女士)

附件:太子庙逸馨花园配租结果公示.xls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