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取消李怡福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公告
经审查,公租房申报对象李怡福名下有不动产登记(吕仙亭501号,89.47平方米),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第42条规定,决定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17日